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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州中学水电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0-02-10        发布人:管理员


为规范水电管理,保证水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养成师生安全、节约用电、用水的良好习惯,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淮州中学水电管理制度如下:

一、水电设施包括水龙头、阀门、管道,消防栓,灯泡、日光灯、插座、开关、空调以及总务、教务等部门的一些特殊的用电设备,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二、总务处应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抓好供水供电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安全供水、供电,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对于突发性故障,总务处须立即组织抢修,确保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三、水电工应将校园内所有的配电箱、柜上锁,贴上危险提醒标识,非维修人员严禁随意开启,防止发生人身触电。

四、要教育师生不能私拉乱接,禁止学生随意在教室及宿舍等场所进行用电器充电活动,教职工电瓶车充电也要定点定时。相关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责任区域进行专项检查,否则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五、班级及办公场所要节水、节电、保安全,人走灯灭水断流。上课间操、体育课、实验课等教室无人的时候,一定要关闭教室内的一切电器设备。教室内使用投影仪时要及时开关。平时要合理开关电灯,遇到阴雨天时可以酌情打开部分灯。

六、食堂、宿舍等场所照明时间以及空调使用时间由相关管理部门明确具体时间,专人负责。时间要公布上墙,有相关检查记录。其它会议室、实验室、功能室、报告厅、艺术中心、体育馆等场所由使用者及时开关水源、电源。

七、水电工要定期检查并维修水电设施,将“跑、冒、滴、漏”等无谓浪费降到最低。

八、校园路灯及走廊灯须使用定时器定时开关,并根据季节及时调整。

九、水电设施维修管理,采用计划维修,巡回检修和部门、年级报修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1.所有人员必须按水、电设施的设计功能正确使用,如违章使用,导致设施损坏,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2.自然损坏,必须有旧物存在,经维修人员验证后,以旧换新,予以维修更换。没有旧物存在,按人为损坏或丢失论处。

3.人为损坏,由当事人员负责修复或支付维修费用。如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按丢失论处。丢失的水电设施由当事人员按市场价赔偿,并支付安装费用。

4.校水电工必须对水电维修及改造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尽可能参与水电维修及改造,要协助做好验收记录。

十、空调使用规定:室内温度高于30℃低于5℃时可以使用空调,但制冷温度应控制在26℃以上,制热温度控制在22℃以下。

十一、宿舍、办公场所不得使用电暖器、电水壶、电炒锅等大功率用电器。

十二、极端天气时,总务部门要启动应急预案,尽力保证正常供水供电。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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